用电设施、线路检修制度

 

一、学校配电室设施、设备、线路保证安全实用

二、办公室、教室、宿舍及其他各处照明设备的安装和维修,要由专人负责

三、室内外和公共场所的电线、插座、灯口、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避免和防止因电气设备有明显问题而发生触电或断线伤人等事故。

四、严禁在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私接电源,要有需要需经领导批准,由电工负责安装。

五、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器等),不准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开关、保险等。

六、严禁私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及配件,不准自行拆修线路及照明设施。

七、全校师生员工都应节约用电,禁止长明灯。

八、加强用电设施、设备及用电线路巡回检查和维修。

更新陈旧电器设备,采用新型节能产品,以新技术提高电路的功率因数,节约能源。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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