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杜绝松懈思想,充分发挥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体制机制的作用,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突出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公共重点防控措施,科学有效防控疫情。一是口罩不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办公场所、窗口大厅等公共场所要测温验码登记;重大活动人员聚集时,要做好测温和核酸检测。二是消毒不减,要继续严格落实环境消杀、车辆消毒、物品消毒等措施。三是检测不停,要做好重点人群检测和一般人群抽检措施,及早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特别发热必须进行核算检测。四是防护不丢,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务必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同时,要储备足够疫情防控用品,开展大扫除,继续持续深入开展机关卫生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消除卫生死角,提高机关卫生水平。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中共廊坊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晚

2020年12月24日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