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等职业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0年)
奖励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补助标准:从2021年春季开始,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测算。农村学生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救助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申请方式:高考结束后,学生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网址http://dxxsjz.hee.gov.cn)或向毕业学校申请。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申请。
(二)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2020年9月3日
ꄘ浏览量:0